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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领导批示肯定!温州检察机关这项工作是怎么做到的?【544期】
★ 日前 ★
温州市检察院报送的工作信息《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社会化路径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》经温州市委办公室专报市领导,市领导对市检察机关创新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工作做法予以批示肯定。
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批示:
表示肯定
温州市委副书记陈浩批示:
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社会化路径很有意义,希望继续深化,争取更大社会效益。
据悉,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立足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,致力于化解矛盾于基层,从引入社会力量优化职能履行、拓展法律监督社会覆盖面、改进办案方法提升司法社会收益三个层面,多方位探索司法工作社会化路径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相关做法被上级检察院作经验推广,并被央视新闻、人民日报、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。
1
引入社会力量,优化检群协作机制
※探索案件办理公开听证
※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库
※推动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
2
拓展社会覆盖,强化法律监督效能
※多措并举延伸基层监督触角
※积极借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
※抓住重点领域开展深度监督
3
注重社会收益,深化司法修复功能
※积极探索少捕慎诉配套工作机制
※创新开展“司法+生态修复补偿”办案模式
※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
供稿丨办公室
编辑丨碧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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